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肥西交警持续开展“空警”系列行动,运用无人机、监控视频等配合地面警力开展“空地一体”执法,精准查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不戴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现公布8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6年7月11日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6年7月11日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6年7月15日
违法地点:肥西县汤口路与玉兰大道交口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车道通行、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6年7月15日
违法地点:肥西县金寨南路与杭埠河大道交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通行、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
违法时间:2026年7月15日
违法地点:肥西县翡翠路与瑜城路交口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车道通行、未佩戴安全头盔、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
违法时间:2026年7月15日
违法地点:肥西县延乔路与汤口路交口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车道通行、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6年7月15日
违法地点:肥西县玉兰大道与菖蒲路交口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车道通行、未佩戴安全头盔
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
驾乘电动二三四轮车出行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各行其道,按道行驶
2
遵守交通信号通行
3
走该走的路
尽量选择光照条件良好的、道路设施良好的路段通行。
4
被看见,更安全
若是夜间出行,应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审核:木子 | 编辑:小娟 | 来源:肥西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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