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在全市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月24日,长丰县公安局水家湖派出所在位于水湖镇俞岗村一商店内发现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查获烟花爆竹100余件。
来源:合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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