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肥西交警持续开展“空警”系列行动,运用无人机、监控视频等配合地面警力开展“空地一体”执法,精准查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不戴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现公布8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14日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17日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7日
违法地点:肥西县薛家岗路与干汊河路交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行驶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7日
违法地点:肥西县梅城路与别山湖路交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行驶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7日
违法地点:肥西县梅城路与喜鹊湖路交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行驶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7日
违法地点:肥西县五显路与万涧路交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7日
违法地点:肥西县将军岭路与雷阳路交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行驶
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
驾乘电动二三四轮车出行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各行其道,按道行驶
2
遵守交通信号通行
3
走该走的路
尽量选择光照条件良好的、道路设施良好的路段通行。
4
被看见,更安全
若是夜间出行,应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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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肥西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