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维护良好通行秩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动二、三、四轮车突出违法行为,肥西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教育整治范围
全县各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不包括合规机动车)。二轮燃油摩托车、三轮燃油摩托车参照治理。
整治重点
无牌、假牌套牌、闯红灯、违法载人载货、逆向行驶、闯禁行、非法改装拼装、未备案登记上道路行驶、利用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等突出交通违法。
车主请注意
一、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其中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需购买保险后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人需持有D型驾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低速电动车(含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且未纳入工信部生产目录,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仅限园区、景区等封闭场所内部使用,不得上道路行驶。
三、骑行电动自行车戴头盔,走非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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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肥西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