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肥西交警持续开展“空警”系列行动,运用无人机、监控视频等配合地面警力开展“空地一体”执法,精准查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不戴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现公布7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0日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0日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2日
违法地点:肥西县梅城路与舒茶路交口
违法行为人:李某楠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行驶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0日
违法地点:肥西县延乔路与汤口路交口
违法行为人:汤某伟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在机动车道行驶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0日
违法地点:肥西县梅城路与喜鹊河路交口
违法行为人:王某杰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0日
违法地点:肥西县独秀园路与桃溪路交口
违法行为人:叶某浩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行驶
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
驾乘电动二三四轮车出行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各行其道,按道行驶
2
遵守交通信号通行
3
走该走的路
尽量选择光照条件良好的、道路设施良好的路段通行。
4
被看见,更安全
若是夜间出行,应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