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蚌埠马拉松活动期间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蚌政通〔2025〕3号
为维护我市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器具。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2025年11月2日6时至15时,在2025蚌埠马拉松比赛路段及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
三、因执行重要任务(电视转播、应急救援等),确需进行飞行活动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主动配合,杜绝违规飞行。对违反规定在上述时间和区域内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2025蚌埠马拉松路线图
2025蚌埠马拉松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