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风险,日前,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向社会公布近期5起涉电动三四轮车的违法行为案例。
案例一

违法地点:庐阳区长江中路与金寨路交口
违法行为:驶入禁止通行道路行驶
案例二

违法地点:蜀山区祁门路与潜山路交口
违法行为: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5年2月11日8时36分
违法地点:经开区锦绣大道与始信路交口
违法行为: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
驾乘电动三四轮车出行
1
各行其道,按道行驶
2
遵守交通信号通行
3
走该走的路
尽量选择光照条件良好的、道路设施良好的路段通行。
4
被看见,更安全
若是夜间出行,应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